我司管理的磐石南太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0年11月20日发生巨额赎回。按基金合同约定,且参考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:“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,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:(八)基金触发巨额赎回的”。
我司本次巨额赎回已按“全部赎回”且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完毕,并已发布管理人官网公告坡露给全体投资人。
特此说明。
宁波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11月25日
时间:2020-11-26 访问量:889次
我司管理的磐石南太湖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于2020年11月20日发生巨额赎回。按基金合同约定,且参考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:“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,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:(八)基金触发巨额赎回的”。
我司本次巨额赎回已按“全部赎回”且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完毕,并已发布管理人官网公告坡露给全体投资人。
特此说明。
宁波磐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20年11月25日